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6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国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国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集团党委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站在“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高度,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改任务抓在手上,把整改措施落实到行动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6月14日,集团党委研究成立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和成员,确保整改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集团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完全符合国投的实际,对集团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7月21日下午,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国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次日上午,国投集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在全面认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市委巡察整改工作。8月15日,集团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点汇报了各分管条线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推进计划和工作情况,各部室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推进情况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8月17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代表党委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深入查摆、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对查摆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9月19日,张林海同志到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随即开展调研,听取各分管条线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制定方案
集团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包干负责分管范围的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的整改工作,通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任务,传递压力,全面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剖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求各级基层组织和各部门、下属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以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抓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跟踪督办,提升整改质效
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坚持常抓不懈,及时协调解决各责任单位在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紧扣节点、有效推进。集团纪委按照党委要求强化问责,明确要求并反复强调,对于整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领导责任,盯着任务督进度、盯着问题督责任、盯着措施督成效,确保市委巡察整改真到位、全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集团党委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国投融资担保公司未执行市政府出台的新冠疫情惠民扶持政策”问题的整改。
国投融资担保公司超收的13笔共计21.51万元担保费已全部清退。同时执行市政府出台的新冠疫情惠民扶持政策,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3-5月份房租1287.2万元,惠及承租户2805户。
2.关于“资产收益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集团已制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租赁要严格实施内部市场租赁调研和外部资产租赁评估等行为,确保资产租赁收益与出租资产规模相匹配。
3.关于“许多重大决策未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执行力度,严格新上项目投资的报批程序和办理手续,确保以后新上项目应报尽报,杜绝项目先上后报的情况发生。根据市政府、市国资委要求,所涉9个项目已及时向国资委说明相关情况,并完善相关手续。
4.关于“对外担保有部分未报国资委备案审批”问题的整改。
2022年7月以来,集团新增对外担保11笔,均按规定报市国资委审批。集团已多次组织学习对外担保相关规章制度,今后对外担保事项将严格按规定执行,按规范流程办理。
5.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1)2022年7月份集团党委中心组、10月份集团党委会和党员统一活动日已安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2)修订了集团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增加研讨交流等相关内容。今年7-11月,集团党委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研讨16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学习研讨情况提出了要求。
(3)制定《盐城国投集团党组织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记录的规范化管理。
6.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依据市国资委《关于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完善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盐国资〔2022〕93号)文件精神,完成对集团2016版“三重一大”制度修订,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审批。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9月26日出具批复意见,同意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已印发至集团各部门、单位,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2)依据《盐城市市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盐国资〔2022〕94号)文件精神,对集团2021版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市国资委备案。市国资委明确表示同意集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和清单,已印发至集团各部门、单位,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3)拟定集团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清单,修订集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和议事规则,目前正在审核征求意见。
(4)严格落实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议题申报规定,完善多层级审核机制,建立前置研究事项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做到应前置研究事项全部列入议题范围,并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作出决定。
(5)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党委会议题,摘编党委会议题摘要,提醒议题申报部门(单位)及时对接办理报备手续,2022年6月至11月,召开党委(扩大)会18次,按照市国资委规定,报备“三重一大”事项44项。
(6)国投置业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大厦外立面改造及内部装修事宜、代建项目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市国资委审批。
(7)国投置业公司出借资金已全部收回,今后将坚决落实党组织决策前置程序和“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规范。
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1)集团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集团和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单列纳入党委工作要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
(2)完成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关于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管理规定》起草工作,拟在审核后提请党委会审议。
(3)修订集团谈心谈话制度,在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基础上,重点加强名校优生和年轻员工的沟通交流,明确名校优生帮带导师,拟定名校优生帮带工作计划,引导名校优生扎根国投、服务发展。
(4)加强理论武装。2022年7月党委中心组、9月党委会第一议题,分别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举办集团网络安全专题培训,举办读书分享会和“我的业务我来讲”活动,12月份邀请了市委党校讲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
(5)集团党委6月底召开了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分析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化解处置相关举措。8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上报市国资委。
(6)集团从9月15日开始,举办FM88.2“有声书房•学习特刊”国投专场,现已上线80多个音频。在集团微信公众号设立“我在国投学四史”专栏,已刊载至56期,设立“我在国投学金句”,已刊载至29期。
8.关于“舆情应对处置动作迟缓”问题的整改。
(1)加强舆情监测智能化建设,经市有关部门指导,对比测试了三家企业的舆情监测软件,已招标确定软件单位,正对舆情监测系统进行更新。
(2)修订应急防控预案,建立舆情防控日报制,一旦发现舆情,立即迅速应对处置。
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在制定集团2022年度工作要点时,已将党建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有效融合。
(2)制定了集团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工作方案,拟于近期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3)8月份制定了《盐城国投集团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成立了2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反馈了检查结果,促进整改提升。
(4)加强党委成员联系点工作,组织开展上党课、走访慰问等活动。10月14日组织与结对共建单位市发改委开展观摩交流,深入建湖光伏项目现场,开展研讨交流。
1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2022年8月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安排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会上,开展了辣味十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2)按照民主生活会最新要求,进一步修订了集团管理制度。
(3)通过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每月统一活动日、每期业务培训等方式,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上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11.关于“部分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不全”问题的整改。
(1)制定了《盐城国投集团党组织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待党委会审议后印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制定了“我的业务我来讲”活动方案,将规范会议记录作为培训专题之一。
(2)对2019年以来各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进行了回头看,汇总反馈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确保规范落实活动记录工作。
(3)9月份组成2个检查小组,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重点检查活动记录情况,及时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改正。
12.关于“支部设置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1)制定印发了基层党组织设置专项排查实施方案,开展基层党组织设置排查,已排查了22个直属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拟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建议方案,确保实现两个全覆盖。如联孚石化公司办公室支部、安全生产支部、盐东新能源联合支部、内退第一支部等四个支部已召开支委会重新调整分工。
(2)制定了“我的业务我来讲”活动方案,将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均纳入培训内容。12月份面向党务工作者、党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等主题组织了专题讲座。
(3)总结分析近三年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修订集团发展党员相关制度,细化发展对象的条件要求,突出政治先进、思想纯洁、实绩显著,注重向重点对象倾斜,向无党员的单位倾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13.关于“新光集团存在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支部副书记兼任其他支委委员”问题的整改。
(1)调整选配党组织负责人,新光集团刘东煤矿、新宇工程公司有关党支部负责人兼任其他支委委员已完成调整,产投集团党支部负责人的党组织关系已转移到位。
(2)利用集团网站、“两微一端”“三会一课”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党史党规、政治理论等学习教育。
(3)修订完善了集团党委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并予以贯彻落实。
(4)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集团党委年内已召开2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下达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2份整改意见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5)待疫情好转、条件具备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先进经验,组织业务培训。
14.关于“发展党员材料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制定了《国投集团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制度(试行)》,推进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工作。10月份以发展党员为主题,举办第一期“我的业务我来讲”活动;12月份面向党务工作者、党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等主题组织了专题讲座。
(2)相关党支部已开展提醒谈话,当事人提交了书面检查,并在党支部进行通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各基层党组织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支委会议事范围、参会人员、议事方式、表决程序,提高基层党组织决策的规范性。
15.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还需优化”问题的整改。
(1)积极参加市国资委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名校优生招聘活动,增强法务、金融、财务等专业人才力量,11月份参加市委组织部在厦门大学思明校区举办的盐城市2023年名校优生专场招聘会。拟定了《盐城国投集团后备干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后备干部、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拟定了年轻科级干部、名校优生专题培训工作方案,将于近期组织培训活动。
(2)11月已组织集团下属公司人事专员业务培训活动,规范人事管理纪律,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效。
1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问题的整改。
(1)修订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集团及下属单位管理类、技术类人员,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2022年6月至今,已转进人事档案50份,转出3份。
(2)对206名干部人事档案重新开展自查,已完善165份干部档案的考核表及工资表。
1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党委今年4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月底,集团党委召开了节前作风建设专题部署会议;11月中旬,集团党委专题研究部署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今年12月,集团党委组织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讲座。
(2)已拟定廉情分析会议方案,适时召开会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8.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集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提醒集团党委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要事项记录在“清风盐城”APP,今年以来已审核上传履责记录160余条。
(2)在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时,将提醒党委成员认真反映“一岗双责”相关内容,并严格审核把关。
19.关于“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能实现监督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1)主动适应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引进“名校优生”2人,充实集团专职纪检监察力量。
(2)根据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择优配强集团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在集团纪委和所在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拟实行挂钩联系制度,集团纪委派员挂钩下属公司,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
(4)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学习,并编印内训资料《国投集团纪检监察手册》《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指南》,将适时组织集团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履责能力。
20.关于“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监督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1)集团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基本功能,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发现一起,查办一起,通报一起,发挥震慑和教育作用,全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今年6月以来,集团纪委已初核办结信访件、问题线索21件,谈话提醒3人,劝退1人,立案审查调查4人,8件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正在初核中。同时加强对下指导,对下属公司员工酒驾立案件处分材料定性情况予以纠正。
(2)通过巡察移交、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增设举报意见箱、门户网站公布信访电话等多种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
(3)充分整合资源,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大监督”合力。
(4)中秋、国庆节前,集团党委召开节前作风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进行集中约谈提醒,班子成员与分管条线的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分层分级约谈提醒。
2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自成立以来从未召开相关会议”问题的整改。
集团纪委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结合上级交办的线索件,今年7月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1次,后续将适时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及时沟通相关情况。
22.关于“重大项目投资审批委员会成立以来仅参加过2个投资项目决策”问题的整改。
今年上半年,集团重大项目投资审批委员会成员赴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盐都区郭猛加油站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对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投资审批委员会的议事规程,根据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及时进行项目投资决策。
2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1)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已拟定国投集团荣誉表彰办法,规范荣誉表彰类别、奖励政策、审批程序,做到表彰奖励由集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2)严格履行加班管理规定,明确调休补休措施,落实加班审批和签到制度,控制加班费发放规模。
(3)相关人员超标准发放的津补贴,已在7月份全部退还。
24.关于“产投集团及下属公司存在超标准发放职工福利情况”问题的整改。
产投集团及下属的盐城市恒利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新风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智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超标准发放职工福利20500元,已在8月工资表中扣清。产投集团重申纪律制度,落实了审核人、负责人审批责任,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2019-2021年招待费用进行自查自纠,并依据省市相关规定,修订集团商务招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7月份至今共发生35笔业务招待费,均严格核实审批,报销附件均有接待审批表、接待清单、菜单。
26.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对2019 - 2021年公车使用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存在台账资料不完善、社会化租车未扎口统一管理等问题。依据市相关规定,修订集团本部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全面加强派车管理,集团本部各部门用车申请必须通过OA系统如实填写《派车申请单》(包含出车事由、时间、地点等),7月至今共派车31次,均严格履行审批派车手续。完善一车一档信息登记,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全面加强对社会化租车进行扎口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从严审核租车事由,严格租车审批手续,签订租车协议。
27.关于“举办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及员工会演活动费用开销大”问题的整改。
为节约开支,集团去年底未举办职工文艺会演活动。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勤俭节约教育,压缩非必要开支。
28.关于“协会费用使用管控”问题的整改。
在10月15日,集团第22次党委会上,主要领导明确要求,按照“非必要不加入、非必要不支出”的原则,从严从紧管控集团参加各类协会的行为,确有必要参加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参加对象,厉行勤俭节约,从严管控会费支出,谁批准谁负责。
29.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精神不相一致”问题的整改。
依据市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集团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商务招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今后将按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商务招待、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30.关于“物资集团制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标准超国投集团标准”问题的整改。
物资板块各公司已将超标准费用全部退回,同时按照市和集团相关规定要求,修订物资集团差旅费报销制度。
31.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控制新增银行账户,新开设的银行账户需经集团总经理审批。
(2)清理呆滞的银行账户;及时跟踪清理配合集团融资开设的银行账户,将集团银行账户控制在合理范围。2022年1-11月集团及子公司已撤销银行账户89个。
32.关于“股权转让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国投欧亚公司收购惠民公司受让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股权转让金的转付工作已办理到位。今后将规范股权转让行为,严格审核报批。
33.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集团超标差旅费已全部清退到位。今年9月,集团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控,加强临时情况的审批,今后出差将按相关要求认真执行。
34.关于“个别班子成员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
个别班子成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已全部清退至财务账户。因赴韩国出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调研点,导致交通费超预算,出国经费总预算未突破。今后将按财务规定严格审批。
35.关于“投融资部报销招待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经核实,集团投资融资部存在报销不及时、未据实开票的现象。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控制,据实开票,及时报销。
36.关于“咨询审计等费用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国投集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要求咨询审计等费用的支出,均须采用招标形式发包。近阶段发包的3个审计项目均在集团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招标,严格规范发包程序,确保支出费用合法合规。
37.关于“招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国投集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要求重大项目的投资概算必须报集团党委会审核通过。如近阶段实施的两个项目:盐都郭猛加油站项目总投资4213万元、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项目总投资8504万元,均已按规定要求报集团党委会审核通过。集团招投标委员会将按规定对招标前置条件进行审核,坚决杜绝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等问题,严格规范发包程序。
38.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国投集团所有工程项目付款严格按照合同节点及资金会会议纪要付款(例如2022年9月8日召开的集团资金会第4号会议纪要),杜绝超标准付款和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现象;新签订合同的项目(如党校泳池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党校厨房工程合同等),合同付款节点已加入一审付至工程款85%的条款,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召开月度会、周例会,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
(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博物馆项目高支模专家论证于2017年9月12日进行,同年9月17日完成第一次修改完善,技术、安全、质量经专家审核符合要求。博物馆工字钢支撑方案于2021年3月26日经专家论证。针对现场材料吊装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未佩戴现象较为普遍等习惯性违章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督查整改,加大安全监督及惩处力度,强化项目规范管理。
39.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党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研究成立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反馈会后,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党委会等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三清单”,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8月份制定了市委巡察发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共性问题整改清单,每月20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和市国资委人教处报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目前正在全面梳理修订集团党建、人事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流程,规范党建和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40.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未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问题的整改。
已按要求明确市审计局对集团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反馈的56个问题牵头领导和对应责任部门,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将及时明确到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 关于“其他产业投资分散,核心业务赢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均不高”问题的整改。
(1)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秉持“生存要回归利润、机制要回归市场、发展要回归产业”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投资向主业汇聚,围绕主业协同效应稳步升级。目前已招标聘请国内知名管理咨询机构,为集团产业结构、组织架构把脉会诊,优化产业布局,确定各板块发展方向。
(2)清理退出“两资两非”。2022-2023年集团纳入“两资两非”专项清理任务清单的企业共41户,其中2022年要求完成13户。截止目前,实际已关停并转企业11户,正在进行合并、转股注销企业6户,7家金融公司正在请示金融办划转股权事宜。
(3)加大对新特产业的投入。加大引进人才力度,适时与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合资合作,培育新的产业投资盈利点、业务增长点。
2. 关于“高新科技板块,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亟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1)加快高新科技板块发展。研发投入稳步增长要求已纳入到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19年至2021年集团企业研发强度投入占比分别为0.27%、0.42%、0.65%,每年稳步增长50%以上。积极参加市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名校优生”招聘工作,增强法务、财务、金融等专业人才力量。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和市人社局要求,持续强化人才引领,今年以来集团招聘“名校优生”41人,2021年至今累计招聘“名校优生”53人。坚定强化市场导向,开拓市场优质客户,增加产品销售额,今年1-11月份,集团高新科技板块实现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3%。督促集团职能部门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供应链管理,积极寻求与优质供应商的合作,强化供应商体系的建设,实行充分市场竞价管理制度,提高原辅材料的品质,降低原辅材料的采购成本。推动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内部流程,提升降本增效的能力。
(2)国投新材料公司全方位推进光伏焊带扩能改造项目实施,已完成一期焊带车间的产能扩充、二期焊带车间及配套母线车间的投产工作任务,现有年产能达5000吨。今年1-11月份焊带销售收入(含税),较去年同期增长135%。随着光伏焊带产品的销售占比不断提升,目前销售毛利率达2.65%。建立“盐城国投光伏焊带研究院”并筹建先期研发团队,开发技术含量高新品。通过调整营销策略,优化产品、客户结构,逐步减少低毛利的传统产品销售,压降现有客户账期和额度,将资源转向光伏焊带、镀锡丝和并线等高毛利销售业务。截止11月底,综合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降至18.7%。
3.关于“列入2020年度市重点工程的其他3项工程,截至2022年5月底只完成阜宁智能装备园项目”问题的整改。
二农兆泉地块便民中心项目选址为原农药厂,需由属地进行土壤调查及修复工作,2021年该地块已调整为城市绿地,项目已取消。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北侧地块商办楼项目,积极主动与市自规局城南分局对接,待土地性质由“融资性出让”转为商办用地后,加快推进实施。
4.关于“落实国企改革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已完成集团本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二级子公司领导职数设置,已拟定9家二级公司内设部门、中层职数、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已拟定三、四级公司三定方案。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全面落实市属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和集团股权优化调整方案要求,积极落实。
(2)2022年计划通过股权转让、合并注销、直接注销等方式清理“两资两非”企业13户,截止目前,实际已关停并转企业11户,正在进行合并、转股注销企业6户,7家金融公司正在请示金融办划转股权事宜。
(3)对列入改革目标的42家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约工作进行摸底,目前已全部完成签约。
(4)已编制下发《盐城国投集团对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以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为先进标杆企业的学习标杆管理体系。下一步计划实质性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健全完善集团管理制度,大力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战略管理、组织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科技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八个方面开展学习动员、调研、培训,分析一流企业的优秀实践,深入查找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并将该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5.关于“部分企业混改推进成效不大”问题的整改。
(1)集团通过对八个板块的子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研判梳理,形成《盐城国投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研判说明》,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寻求与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经营管理水平。
(2)2019年12月集团子企业上海润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报送混改试点初步方案,2020年12月与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宁波昇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成立上海信达润鹤资源有限公司,完成混改,实现经营团队持股。
(3)按照集团资产优化方案的总体部署,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将适时依法依规进行混改。
6.关于“资产结构优化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1)为推动集团进一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拟对集团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招标聘请国内知名管理咨询公司,充分利用其权威管理咨询资源优势,为集团进行资源整合诊断评估、组织架构设置优化、集团及下属公司产业定位、部门职能优化、业务流程优化、薪酬体系优化、绩效考核优化等战略管控、运营模式方面的咨询服务。9月下旬,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进行深入座谈调研,将战略规划、产业结构优化作为集团发展首要任务,在年度报告中明确体现。
(2)类金融服务板块战略性重组,正谋划科学有效的方案。
7.关于“近三年涉诉案件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
提升依法管理意识,加强信息化管理,集团合同法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经过前期招标、需求调研,将进行开发测试,预计2023年2月份试运行。诉讼案件管理方面,对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案件重点关注、重点研究,定期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加强与法院沟通,对被执行对象标的物进行分析研究,提高执行率。
8.关于“投资梦想方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梦想方舟文化发展盐城有限公司目前己由强制清算转为破产清算,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会议决定,先锋商业公司将按债权比例可分配获得17万元左右。
9.关于“存量资产盘活不够”问题的整改。
闲置7宗土地中二农、兆泉、朱庄、杨坝、何桥5宗地块为融资性土地,需待市政府统一安排。剩余两宗土地:恒力机床厂地块被政府纳入先锋大岛整体规划,其中道路规控涉及19.3亩已实施;大洋村地块根据新洋港两岸绿化整治要求,已作为绿化用地。对11处闲置房产及建筑物已进行梳理并制定资产盘活方案,其中6处闲置资产拟进行挂牌处置,3处闲置资产(一手房)作为可租可售,1处闲置资产作为出租,1处闲置资产作为自营酒店使用。
10.关于“应收租金催收不力”问题的整改。
对地方政府、园区欠缴的工业地产租金正在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尽快收回;对政府机关单位和协会欠收房屋租金正在逐一对接;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收的租金正在逐一落实还款方案;对集团及下属单位内部往来的租金正在按实调账。
11.关于“抵债资产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1)集团已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抵债资产处置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已对集团抵债资产进行梳理,拟对抵债闲置资产进行公开挂牌处置。
(2)对2016年先锋国际商业公司收到的抵债资产,拟请市国资委认定的第三方评估单位对抵债实物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资产处置、资产核销。
(3)对2018年物资集团因贸易业务形成呆滞存货家具和木材,已与江苏怡舜木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计划年底处置完毕。
1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修订了集团干部管理规定,明确干部提拔任用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实施干部选拔任用信用审查制度,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信用证明等材料。
(2)对集团员工被行政处罚的情况,集团纪委已立案审查,并按有关规定报经市级机关纪监工委批复,将于近期召开党委会审议。
(3)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2022年7月新提拔中层干部均执行一年试用期。
(4)理顺了借用人员劳动人事关系,2022年8月份办理了调整手续。
13.关于“近三年集团发文数量逐年递增”问题的整改。
按照“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的原则,修订集团公文管理规定,严格行文审批管理,管住发文源头,严控集团发文数量。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努力,集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集团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要求和干部职工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推进、精准发力。下一步,集团党委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坚持整改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巩固巡察整改已有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个销号,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个都不放过,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缺陷,排查廉洁风险,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为集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盐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552012;邮政信箱: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2012室;电子邮箱511341904@qq.com。
中共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