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人——宋乃德
宋乃德 (1905—1967)原名守先,字念僧,山西省沁源县城关镇西村人。
1926年9月受中共山西省太原执委派遣,在沁源,安泽,霍县,屯留一带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宣传革命,发展壮大党组织,发动农民革命。曾于1927年夏,在沁源组织农民暴动,捣毁了国民党县党部。1936年冬,任山西牺盟会长治县特派员。抗日战争爆发后于1937年10月任山西省第五专区巡视员兼潞城县抗日县长,到任后,积极改造旧政权,组织民众,抗日救国,相继成立了人民武装自卫队,农救会,工救会,青救会,妇权会,儿童团等。次年夏季,在县城举行了人民武装大检阅,主持召开了“九一八”事变二周年万人大会,镇压了汉奸田富和,使抗日斗争深入人心。1939年任晋城县抗日县长。曾在晋东南反日寇“九路围攻”中积极为八路军,决死队筹措军粮,为创建太行山抗日根据地作出了贡献,受到朱德,彭德怀的表扬。
1940年5月随八路军黄克诚领导的344旅和新2旅由晋东南地区赴豫皖苏地区,任八路军第五纵队供给部部长。曾参加过黄桥战役。1941年兼任江苏阜宁县抗日县长,遵照刘少奇、陈毅的指示,兼任盐阜区联立中学校长,由于行政工作繁重,宋乃德三次登门,恳切拜访著名教育家江重言先生。宋乃德礼贤下士的博大胸怀终于感动了江重言,他高兴地担任了联中的校长。至今,盐阜民众仍然传颂着“宋乃德三请江重言”的故事。
在盐阜期间,宋乃德带病组织当地军民修筑了90华里的防洪堤坝,被当地人民誉为“宋公堤”,苏北人民至今还传诵着“从南到北一条龙,不让咸潮斗阜东,从此无有冲家祸,每闻潮声思宋公”的民谣。1942年至1945年任中共苏北财委书记期间,在稳定物价,发展经济,支援新四军抗战方面作出了贡献。1945年11月随新四军3师赴东北后,历任辽宁通辽地区专员兼通辽县县长,吉江行署主任,中共嫩江 省财委书记兼财政厅长。1948年至1949年历任黑龙江省财政厅长,东北人民政府税务总局局长,中共冀察热辽财委副主任。
1953年至1958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党组书记,第一副部长。1958年曾因总结推广河南七里营人民公社办工业的经验,受到毛泽东主席的赞扬。先后当选中共“八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二届代表。1959年庐山会议后,被错定为“彭黄死党”,下放到湖北汉阳造纸厂任副厂长,在“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批斗,于1967年2月23日被“四人帮”迫害致死。中共中央于1979年12月25日为宋乃德同志平反昭雪。1980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为宋乃德同志召开了追悼大会,骨灰移放至八宝山革命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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