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盐城市东信气站资产评估项目
招标人: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
1、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盐城市东信燃气有限公司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室内外附属设施、生产设备(含钢瓶)等资产的市场价值。
2、服务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合格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
3、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为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完成备案公告的资产评估机构。投标时须提供财政部门备案公告截图和相应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且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
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4、报价方式: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报价的方式。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评估及出具合格的资产评估报告(含资产评估说明)等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或机械使用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若本项目需组织二次专家评审,相关费用包含在内。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中标人需确保公平公正的完成本项目,中标人的评估报告须真实的反应东信气站资产情况,不得虚报多报,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备案、核准。
6、本项目最高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0000.00元(含税价),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最高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中标后,须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公司账户,项目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退还。
7、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全部工作并向招标人出具合格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经主管部门备案、核准通过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
注:上述费用支付均不计利息。付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过合同规定的银行结转。如因中标人提供发票不及时或不合格导致招标人逾期付款的,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8、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1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正文的内容和排版格式相同,标书封面右上角注明正、副本标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后密封。
1.2 封袋和盖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封袋 (封袋大小、个数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1.3 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2)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2.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2.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4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有效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财政部门备案公告截图、企业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网页截图,④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2.1~2.5项资料须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放入标书封袋内并密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9、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在2024年07月09日17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盐城国投集团20楼2013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10、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人取报价最低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排序出现最终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11、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镇燃气经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2024年07月05日
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和封袋式样:(用于标书封面和封袋上,用于标书封面时投标人自行标注正、副本)。
cf4ff03e48a10179ecb44aeaf9856ee0.doc(1.16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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